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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刑六年三个月!“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宣判

据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消息,2023年7月7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肖某某交通肇事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经审理查明,2022年9月2日,被告人肖某某酒后驾车与被害人谢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追尾相撞,造成谢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肖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因谢某衣裤被卡入肖某某驾驶的轿车左前角,致使谢某被车辆拖行2100余米。随后,肖某某被执勤交警截停。经鉴定,肖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124.51mg/100ml,谢某所受伤为重伤二级。法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肖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宣判。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近亲属及各界群众等50余人参与旁听。
此前报道:

2022年9月2日晚,湖南娄底市一宝马女司机酒驾撞人,拖行被撞者近一公里后最终被交警拦下。

网传视频显示,司机坐在宝马车内,疑似正在接打电话,交警要求司机呼气测试。视频中,交警对女子怒吼:“你拉了多远你不晓得吗,被拖成这个样子”。当时,宝马车驾驶座一侧车轮下方有一位伤者横躺,衣服破损。
受害者现在都不能走路、说话
2023年4月10日,据媒体报道,受害者的丈夫周先生称,事发至今,涉事司机的丈夫等人来探望过妻子三次,他们曾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除夕那天,她爸爸来了,她老公也来了,她的律师说她爸爸和丈夫跟我一样都是受害者。”

对于这个说法,周先生并不认同。“她要是受害者,要不要我赔偿她呀?”周先生说,他现在更关心妻子的伤情,希望她能够早日康复。周先生称,妻子目前已有好转,但仍不能行走,4月7日在法院时,涉事司机家属已跟他当面道歉。
回忆起当时听到妻子出事时的情况,周先生表示,医院护工拿着照片让其确认身份时,他很难确认是否是他的妻子。“当时满脸都是伤痕,一下子无法确定是不是我老婆,后来多看了几眼才慢慢确认。”
周先生还说,当时看到妻子时,心情非常难受,也非常气愤。“皮肤、嘴巴、鼻子,全部都是血,看不出有一点好的地方,网上的相关内容我都不敢看,心里特别不舒服。”
2023年4月7日,记者从被撞女子谢某家属处获悉,谢某今年1月已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目前还不能开口说话和下地行走。
另据报道,被汽车拖行后,谢某被送往当地一家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周先生介绍,妻子由于被拖行达2000多米,与地面相撞造成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和特别严重的全身三分之一擦伤。今年1月,妻子从重症监护室转到康复科治疗,如今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7个多月,妻子的情况还是不怎么好,不能走路、不能说话,也不能自己吃饭。周先生说,现在是他和母亲两人一起照顾妻子,根本没有时间工作,“两个人照顾我妻子都有难度,孩子现在是我父亲在带。”


来源丨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编辑丨杨丽璇、王凯旋(实习)
责编丨张译心
审核丨冯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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